【导语】:招聘|微山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1名,派遣到微山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书记员5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6名(女性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年龄在18至3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济宁市微山县户籍,个人能解决食宿问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6、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特殊条件
1、书记员岗位:
①同等条件下,法学类、公安学类、法律事务类等专业优先;
②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③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免试聘用。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
①同等条件下,法学类、公安学类、法律事务类等专业及退役军人优先;
②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③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免试聘用;
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体能条件。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 报名地点:微山县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山县城后路5号)
(三)报名方式:
应聘报考人员报名需持: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⑤法律资格证持有者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计算机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速录技能水平;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微山县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由微山县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加面试方式。测试时间地点和面试相关事宜由微山县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体检根据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
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遵规守纪意识、业务能力与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等有关内容。
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山众创人力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招聘群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书记员系从事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记录、整理卷宗等事项的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系从事值庭、法庭警卫、维护法庭秩序,协助诉讼文书送达、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执行,协助案件执行,参与对妨害诉讼和执行案件的拘留、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的辅助执行,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辅助人员。
2、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由微山县众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管理;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岗位安排调整;否则,不予录用或解聘。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辞退。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3、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月;正式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山东省政府规定的微山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制服。
5、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咨询电话:13792389267 1505377676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招聘】可获取济宁最新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入口、近期招聘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