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宁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小编为您整理了济宁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一)职工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县或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在1-4级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托管满三年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经管理中心核实批准使用的职工本人的银行可结算卡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托管日期满三年的住房公积金托管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证登记失业满三年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登记失业日期满三年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五)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应提供
1、新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地户口或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如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应提供职工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转移开户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六)出境定居的应提供
1、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核实后予以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由死者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代为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八)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
1、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由职工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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