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用
1、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方面
计生手术医疗费方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180元;流产术、引产术和绝育手续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500元。
2、孕检医疗费用方面
孕检基本项目包括:3次血常规、3次B超、4次胎心监护以及10次常规查胎等14个项目,如需其它特殊医疗服务(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腹产指征本人要求剖腹产手术等),相关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承担。
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而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
费用咨询地址及电话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联系电话 :0537-12333(政策咨询)
邮编: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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