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

    4月1日起,济宁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自4月1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可按新政策执行。

    2024-04-02 08:41

  • 济宁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操作流程

    群众购买商品房已办理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的,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导购房群众填写申请材料、注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账号提交登记申请并缴纳税费和登记费、申领不动产电子证照。

    2024-03-0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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