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济宁社保 > 济宁养老保险 > 济宁养老保险继承指南(退休人员死亡)
济宁养老保险继承指南(退休人员死亡)
2020-12-15 09:30【我要纠错】

【导语】: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申请主体

  市直参保单位或死亡职工直系亲属

  三、受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死亡,符合领取条件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

  四、申请材料

  1.《济宁市企业参保职工死亡费用领取申报表》(4份)

  2.直系亲属代表人身份证(1份)

  3.认定直系亲属的原始资料,如户口本或档案(1份)

  4.职工死亡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社保部门与民政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能查询到火化信息的无需提供)(1份)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市直咨询电话:0537-2937318

  2.业务监督电话:0537-2937313

  3.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九、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10】可获取济宁养老保险查询、缴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等信息

   

手机访问 济宁本地宝首页

  • 济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指南

    济宁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要什么条件?济宁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要什么材料?济宁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去哪里办理?本地宝为您整理!

  • 济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指南

    济宁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需要怎样的条件?济宁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需要提供怎样的材料?本地宝为您整理!

  • 济宁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济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最高和最低月缴费基数是多少?快和济宁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济宁市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济宁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信息。

  • 济宁生育医疗费申领指南

    济宁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

  • 2025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入口

    邹城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可通过电子渠道、银行渠道进行缴费,详见下文。

  • 2025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样参保登记

    2025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及中断参保的居民: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人社部门参保登记,其他详见下文。

  • 2025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邹城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普通缴费人群有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详见下文。

  • 2025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详见下文。

  • 2025年度邹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通知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居民养老)集中征缴开始了。请您缴费前了解此通知(如为他人缴费,务必与其确认是否需要缴费)

  • 济宁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 济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