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提供的证件,房产所有人、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户口簿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入学学生逻辑关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
一、户籍报名:
老城区户籍、户口本。“空挂户”不能作为入学条件,按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房产报名:
(1)房产(不动产)证、户口簿。房产(不动产)证所有人应为入学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不动产)证所有人为入学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孩子父、母相应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独生子女一方三代同室居住,并提供入学孩子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材料。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2)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户口簿。
(3)购买二手房未过户人员:购房协议、银行转账证明、原房主房产证件、现房主水电暖正式发票、户口簿。
非住宅类房产(如商业用房、厂房、车库、仓库、办公用房等用途的)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三、随迁子女报名:
1)外来务工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材料、居住证明材料、户口簿。
2)进城经商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为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且有实际经营场所)、户口簿。城区企业法人按照进城经商人员对待。
四、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情况:
政府引进人才、军烈属、新冠疫情防治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房产所有人、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户口簿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入学学生逻辑关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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