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济宁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信息。
企业缴费
一、受理条件
缴费数额已确认、需要进行社保费缴纳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社业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点击“缴费申报”—填写缴费年月后,系统自动生成缴费单据—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社保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0537-2937565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一、缴费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自愿原则。
1、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男未满 60 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
以上均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地点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限户籍,您可以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缴费。
三、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多缴多得。
四、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
已经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您可以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及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未办理过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您可以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爱山东”手机APP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再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2、线下缴费
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
五、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申报缴纳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济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10】可获取济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入口+时间+基数+比例、养老金计算、待遇领取、办理网点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