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居民如何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济宁本地宝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事项类别:婚姻登记(居民办事)
申报范围: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持户口簿、身份证;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
办理所需证件: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补领婚姻证声明书;3、所需照片同结婚或离婚登记。
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
收费标准:免工本费、证件复印费
办理地点: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363610; 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386560;
办理期限: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