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宁青年见习补贴可以通过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也可以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济宁青年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山东省济宁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凭证;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4.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提前留用或见习期满,需提交《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5.《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6.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交费明细账(单)
以上材料线上办理时通过系统填写或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现场办理:
1.加盖公章的《山东省济宁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凭证;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4.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提前留用或见习期满,需提交《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5.《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6.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交费明细账(单)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下发通知后,见习基地按照要求向批准审核其见习基地资格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比例核拨经费。
六、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7-2343234
监督电话:0537-2967986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济宁市青年见习补贴申领咨询渠道》
2.《山东省济宁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3.《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4.《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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