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济宁户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救助。
济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
(二)保障范围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济宁户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纳入救助范围。
(四)保障标准
大专生资助标准为 4000 元、本科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8000 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10000 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 2000 元,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联系科室:教育就业部 咨询电话:2885578)
(五)承办单位:
任城区残联:6768831
兖州区残联:3410362
曲阜市残联:4480589
泗水县残联:4365003
邹城市残联:5227893
微山县残联:6583809
鱼台县残联:6250109
金乡县残联:8733196
嘉祥县残联:6850829
汶上县残联:7290365
梁山县残联:7328171
高新区社发局:3255213
太白湖新区社发局:6537027
经开区社会事业中心:698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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