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由其父母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当场填写《济宁市出生登记户口申请表》。
新生儿落户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提供材料:
申请事项 | 所需材料 |
婚生随父母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
非婚生随父母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说明;2.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
国(境)外出生随父母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中国国籍认定材料; 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
随其他亲属落户(父母死亡)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2.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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