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邹城市2022-202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20日开始受理,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时间表进行分流办理。
邹城市关于受理2022-202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一、疫情防控须知
贷款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聚集。返邹人员按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报备,主动自我隔离7天以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进入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均须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排队保持“一米线”有序入场。接受体温测量,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受理时间
7月20日至9月12日,上午8:30 — 11:30 ,下午2:00 — 5:30。
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下表时间进行分流,如无特殊情况,请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以防拥挤。
受理时间 | 镇街名称 | 受理时间 | 镇街名称 |
7月20日 | 凫山街道 | 8月7-8日 | 大束 |
7月21-22日 | 千泉街道 | 8月9-10日 | 中心店 |
7月25-26日 | 钢山街道 | 8月11-12日 | 唐村 |
7月27-28日 | 看庄 | 8月15-16日 | 田黄 |
7月29-30日 | 郭里 | 8月17-18日 | 城前 |
8月1-2日 | 太平 | 8月19-20日 | 香城 |
8月3-4日 | 石墙 | 8月22-23日 | 峄山 |
8月5-6日 | 北宿 | 8月24-25日 | 张庄 |
三、受理地点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财金大厦216室)。乘坐1路南线、8路、230路公交车到龙山花园站下车即到。
四、申请人与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提交材料:
1、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3、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须由学生在电脑端登录“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请使用ie11或者360、qq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2日。首次登录须注册,并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照片可上传,也可不上传。根据网页提示填写信息,无误后“确认”,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住址如有变化请提供最新住址。
共同借款人家庭住址填写示例:
常住地在城区,要求具体到街道和门牌号:
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千泉街道庙前街266号;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钢山街道吉祥小区1号楼2单元701
常住地在乡镇,要求具体到镇和村:
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张庄镇老林村
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人三者的联系电话不能相同。联系人是除了学生和共同贷款人之外的一位(近)亲属,不能与学生或共同贷款人相同。如申请表打印后发现错误,可点击“资料修改”,录入正确信息。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即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意:不论何种情况,贷款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都不用盖章!贷款申请表、困难认定申请表、贷款合同需要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亲笔签字。困难认定申请表在贷款系统中随贷款申请表导出,也可现场填写。
(二)续贷
方式1、远程办理(推荐使用)
续贷学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远程办理。借款学生需要接受续贷远程受理服务协议,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流程如下:
⑴电脑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⑵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号。
⑶点击申请续贷,进行手机验证。
⑷提交申请信息后,选择办理模式“线上签订合同”。
⑸确认合同信息。
⑹登陆手机支付宝,扫描电脑屏幕上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
⑺身份认证成功,返回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
⑻申请显示为“待审核”,在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码。这时可以登陆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贷款合同及《受理证明》。(注:有的手机可能收不到回执验证码,不会影响下载和打印。)
备注: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学生本人操作。自备电脑,智能手机安装支付宝APP。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2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及时更新手机号、QQ号、微信号、家庭住址、电话等。登录次数不足时影响借款学生提交续贷申请。
方式2、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提交材料: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五、现场受理流程
1、全程配合疫情防控。
2、助学贷款政策测试。
学生本人就贷款政策接受现场测试(请参考附件5),回答不合格者现场学习。如续贷时共同贷款人自己来办理,请学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受测试。
3、关注微信公众号:zczd5237238
4、审核证件、材料。
5、采集信息,签订合同。
6、复核贷款信息。
7、领取贷款合同、受理证明。
8、首次贷款人员需下载安装招商银行APP。
9、带好物品,离开现场。
本通知可到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消息”查阅。或搜索微信公众号zczd5237238,加关注并查看历史消息。
本通知共7个附件,依次如下:
附件1: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附件2:助学贷款还款操作说明
附件3:注意事项
附件4:关于对部分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救助的说明
附件5:助学贷款政策现场问答示例
附件6:全流程图
附件7:还款示例
下载:附件1-7.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取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入口、贷款电话、办理时间、材料、还款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