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九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62号令)驾驶证许可条件和身体条件;
2、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驾驶证;
3、初次申领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年满18周岁。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一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现场免费采集电子照片);
3、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4、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
5、属于军队驾驶证的,提交《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
考试合格后1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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