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快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全市消费提质扩容,特制定本细则。活动时间:2024年9月23日—12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山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4〕10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全市消费提质扩容,特制定本细则。
活动时间:2024年9月23日—12月31日
补贴对象:政策实施期内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交售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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