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济宁司法公正 > 济宁公证 > 济宁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指南
济宁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指南
2021-12-22 12:26【我要纠错】

【导语】:凭职工履历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始户籍底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办理。

  一、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申请材料

  1.职工履历表纸质1份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电子或纸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或纸质

  4.原始户籍底册电子或纸质

  5.出生医学证明纸质1份

  6.收养证电子或纸质

  7.亲子鉴定书纸质1份

  三、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办理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审查标准
申请公证机构出具受理告知书0个工作日出具受理告知书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办结审批公证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0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四、办理地点

  窗口办理: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23-8号济宁市诚信公证处三楼大厅301室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办理:点击申请

  五、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证】可获取济宁各类公证办理指南、申报入口、办理地点、材料、条件等信息

手机访问 济宁本地宝首页

  • 济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指南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需要申请转入的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或者携带申请材料到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济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咨询电话及地址

    济宁职工在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过程中有问题的,可以拨打对应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

  •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怎么开?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可以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照提示生成转迁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 济宁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指南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怎么办理?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线上办理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是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下通过经办窗口进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线上进行。

  •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申请人需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或者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

  • 济宁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济宁失业保险金省内在职职工、省内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以及跨省转移的相关说明。

  • 济宁团组织转接指南(附详细步骤)

    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发起、转出团组织发起、转入团组织发起,审批通过后转接成功。

  • 济宁医保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通过微信、搜索“济宁医保”小程序,登录选择“业务办理”—“医保关系”办理转入转出业务。

  • 济宁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办理投靠落户。

  • 济宁投靠亲属落户指南

    满足条件需要办理亲属投靠落户的,备齐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

  • 济宁医保关系转移续接怎么申请?

    一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二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