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梁山分级分类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确定了紧急救治医疗机构和一般性购药、慢性病患者定点医院取药等工作流程。
梁山县疫情期间医疗服务须知
广大居民朋友:
为满足疫情状态下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及其他群众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分级分类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梁山县确定了紧急救治医疗机构和一般性购药、慢性病患者定点医院取药等工作流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咨询服务各医疗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二、就诊服务流程
(一)集中隔离点和高、中风险区罹患疾病患者就诊流程
1.对于集中隔离点和高、中风险区的病情轻微、不必外出到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派驻社区医务人员,指导其居家用药治疗。
2.对于集中隔离点和高、中风险区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及血透患者、孕产妇、新生儿以及其他有外出就医需求的,由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派驻社区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实施初步救治,对其进行初步判定,确需外出到医疗机构就诊的,联系县指挥部核酸检测与医疗救治组(18553756890、18553756892),医疗救治组安排专用转运车辆点对点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就诊。
(二)防范区罹患疾病患者就诊流程
1.防范区的急危重症病人、孕产妇、新生儿等特殊人群原则上由村居(社区)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点对点转运至县级医院就诊;或拨打县指挥部核酸检测与医疗救治组电话(18553756890、18553756892)。
2.防范区的血透、放化疗等慢性病患者确需入院治疗的,患者向村居(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所患疾病相关证明,经村居(社区)审核同意后,领取同意外出就诊交通证明,由社区安排专车或自行(报经社区同意后)到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诊。
(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就诊流程
1.集中隔离点和高、中风险区的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由隔离点工作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拨打县指挥部核酸检测与医疗救治组电话(18553756890、18553756892),救治组安排专用转运车辆点对点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防范区的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由社区报告发热直通车(18553756890、18553756892),由社区安排专车或由社区工作人员陪同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就诊过程中不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社区陪同人员不与其同乘。
外出就诊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先到急诊缓冲区就诊,同时现场采集核酸1次;对于未能提供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坚持“边抢救、边检测”。
三、购药服务
全县所有慢性病人和一般性购药及无需到医院治疗的人员,各镇街党委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视村居(社区)封控情况安排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落实,具体流程为:由患者提出用药需求,提供身份证、联系电话和购药委托书(见附件2),购药群众联系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由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就近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提供给群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暂停销售,如病情需要,可按流程到医院就诊。
四、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就诊患者就医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采取预约方式就近选择医疗机构治疗。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确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感谢支持、理解与配合。
附件1:外出就医承诺书
附件2:社区(村)居民疫情期间购药委托书
附件3:同意外出就诊交通证明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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