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3)同时符合双缴存职工和多子女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作累加。
政策解读:
职工家庭是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按照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济住字〔2019〕33号)规定的核定标准计算,最高可贷至60万元。
职工家庭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按照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济住字〔2019〕33号)规定的核定标准计算,最高可贷至60万元。
同时符合双缴存职工和多子女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作累加,依然是60万元。
注:2023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已受理并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公积金贷款按本政策执行,2023年3月31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按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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