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济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济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截止时间
自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上线之日起执行,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两轮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以下称为“消费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每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标准
1.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于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给予单辆车实际销售价格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实际销售价格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本次活动补贴应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