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居民用户安装采暖设施房间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采取措施并在测温结束24小时内将室温提高到达标温度;逾期达不到达标温度的,应退费。
济宁供热测温后不达标退费标准
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居民用户安装采暖设施房间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采取措施并在测温结束24小时内将室温提高到达标温度;
逾期达不到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居民用户退还自居民用户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
(一)低于达标温度2℃以内(含2℃)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20%;
(二)低于达标温度2℃到4℃(含4℃)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三)低于达标温度4℃以上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居民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自身安装采暖设施房间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或者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装饰装修或者以其他方式遮挡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户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不匹配的;
(四)未按规定交纳当年采暖费的;
(五)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