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达到离婚冷静期要求。
办理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各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发布下周预约号。当事人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103.239.154.243:8090/marry/)或“爱山东”手机 APP,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进行预约申请。上传的居住证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应当真实有效、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完整清晰。
2.现场办理。预约成功后,当事人按预约时间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预约事项。双方均非山东省户籍,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办理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45号
0537-2386560、5661737
济宁市兖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北路29号
0537-3413119、3433321
曲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星光天地)二楼C区
0537-6570897、6570899
泗水县婚姻登记中心
泗水县中兴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537-4239417、422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