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参保
参保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参保方式
由用人单位负责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济宁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需个人办理居民医保停保业务,单位直接办理增员即可;
之前参加单位职工医保的,需已在上一家单位中断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单位职工医保的,需个人申请医保停保(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中断登记,自助办理),单位再办理增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
参保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参保地户籍限制。
参保方式
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分别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为便于您参保,建议您的医保参保地与社保参保登记保持一致。
1.现场办理:
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各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即可。
2.线上办理:
微信搜索“济宁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选择办事大厅中的【我要办事】进入--选择【医疗保险】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在线办理】—阅读须知并承诺,点击【下一步】—填写信息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