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济宁市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迁移、户口本补办、户口其他办理事项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户口的相关信息。

我要查询 : 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迁移户口变更户口本补办户口办理其他事项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经常居住,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投靠迁移: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

2、普通大中专学生迁移: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录取的本省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被省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部工人调动和招录人员迁移:干部工人调动和省内招录人员需要迁移户口的

4、其他情形迁移:

公民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居住地。

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报迁移;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迁移;另一方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履行告知程序后办理。

军队女士官未成年子女,可以迁至女士官驻地落户;女士官调动或者退出现役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随迁。

寺庙、宫观出家人员的户口迁移,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

办理材料

(一)普通大中专学生迁移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派遣证;

5、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已就业的);

6、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仅限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二)投靠迁移及购房迁入户口申请材料

1、投靠迁移

①个人申请;

②户口本、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亲属关系证明。

2、购房入户

①个人申请;

②户口本、身份证;

③房屋产权证明;

④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租赁房屋)。

(三)干部工人调动和招录人员户口迁移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

3、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录用通知书或商调函;

4、单位介绍信;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市内跨所迁移或持户口迁移证,即时办理;市外迁移,分局即时审批,派出所收到对方推送信息后即时入户。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电话咨询: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

    办事指南